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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防协会关于对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评审结果的公告

中消协〔2024〕87  号

 按照《中国消防协会关于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评审的通知》(中消协〔2022〕21号)要求,依据消防救援行业标准《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XF/T1300-2016),我会组织评审专家组于2024年10月对北京市融安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宁波市鼎翔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昆山市行之学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三家单位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评审结果于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在中国消防协会官网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北京市融安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宁波市鼎翔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昆山市行之学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均达到了一类三级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要求。评审结果有效期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


中国消防协会

 2024年11月5日

(编辑:李笑;审核:李国华;审批:陈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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