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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2023〕103 号
各分支机构,各单位会员,各有关单位:
依照《中国消防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试行)》,团体标准《社会单位消防物联网系统建设及运营技术规程》已完成报批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21日。
联系单位:科技服务部
联系电话:010-87789259
电子邮箱:ttbz@cfpa.cn
附件:《社会单位消防物联网系统建设及运营技术规程》(报批稿)
中国消防协会
2023年10月7日
(审批:曹忙根 审核:王鹏翔 编辑:金玉)